法律帮助: 如何申请执行 诉讼保全须知 法院立案程序 委托代理手续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新诉讼费速算表
杭州律师|咨询
网站首页 本所简介 业务介绍 司法机关 办案文书 本所律师 法律法规 论坛咨询 English
论坛咨询:国际贸易 外商投资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保险纠纷 建筑房产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劳动律师
 杭州律师在线 > 办案文书 > 律师函 > 本所文书信息

  没有公告

咨询热线:18657166999

律师函  
代恒基伟业向每日商报发送的律师函

消除不良报道影响的通知书

 

每日商报总编办:

本律师为浙江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对于你报于200783日报道“绍兴代理商与浙江恒基伟业报销拉锯战”一事,发送本函,敬请收函后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浙江恒基伟业公司与浙江省各地经销商关于广告费用报销一事,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及程序设置,并不存在所谓约定不明的情况,贵报在报道中放任明确的事实不予澄清,却标题“陷入报销拉锯战”,有混淆事实之嫌。你报用词“恒基伟业翻脸不认帐”,结合断章取义的律师之言“原则上应给予报销”,这样的表述,其倾向性一目了然。该报道误导了消费者及相关经销商,损害了恒基伟业正面的商业形象。

鉴于以上情况的存在,本律师特通知贵报能够实事求是地报道,杜绝采取哗众取宠的新闻噱头而给当事人造成伤害。对本案业已给恒基伟业造成的不良影响,希望贵报能够采取合适措施予以消除。

以上特为交涉,希望慎重对待。

 

                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屠友先

 

                    200783

 

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屠友先律师:13335813721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36号广利大厦809室。邮编:310003

 

没有相关本所文书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主任律师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08 杭州律师 杭州知名律师 杭州律师事务所 杭州法律顾问 站长:屠友先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