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帮助: 如何申请执行 诉讼保全须知 法院立案程序 委托代理手续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新诉讼费速算表
杭州律师|咨询
网站首页 本所简介 业务介绍 司法机关 办案文书 本所律师 法律法规 论坛咨询 English
论坛咨询:国际贸易 外商投资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保险纠纷 建筑房产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劳动律师
 杭州律师在线 > 办案文书 > 律师函

  没有公告

咨询热线:13335813721

律师推荐  
联系方式  
 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
 目标:浙江杭州一流律师事务所
 所铭:做专业律师,办精品案件!
 服务风格:热情、高效、负责
 屠友先主任 13335813721
 电 话:0571-85054670
 传  真:0571-56277090
 Email:tuyouxian@163.com
 庆春路136号广利大厦809室

律师函  
律师联系函
·律师联系函浙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暨王总: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杭州··广告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委托人与你司关于VIS设计及杭州##专卖店形象设计一事进行交涉。一、关于VIS设计问题。委托人向本律师提供了与贵司签订的VIS导入、执行合同,王总确认过的交接单,国家商标局的受理文件等材料。根据以上材料,贵司应于VIS手册整理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委托人VIS设计余款4.2万元整,但贵司并未在收
代恒基伟业向每日商报发送的律师函
·消除不良报道影响的通知书 每日商报总编办:本律师为浙江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对于你报于2007年8月3日报道“绍兴代理商与浙江恒基伟业报销拉锯战”一事,发送本函,敬请收函后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浙江恒基伟业公司与浙江省各地经销商关于广告费用报销一事,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及程序设置,并不存在所谓约定不明的情况,贵报在报道中放任明确的事实不予澄清,却标题“陷入报销拉锯战”,有
向正泰集团公司发送的律师函
·律 师 函 正泰集团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接受杭州海得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现就贵司尚欠委托人货款一事致函如下。委托人向本律师提供了合同两份、贵司打印的格式收货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贵司2006年12月7日的确认函、2007年3月16日委托人的复函等证据。据委托人提供的合同及收货单及相应增值税发票证据,可以确认以下事实,买卖设备为合同确认的标的,交易方式
3 个本所文书  首页 | 上一页 | 1 | 下一页 | 尾页  20个本所文书/页  转到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主任律师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08 杭州律师在线 站长:屠友先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