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帮助: 如何申请执行 诉讼保全须知 法院立案程序 委托代理手续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新诉讼费速算表
杭州律师|咨询
网站首页 本所简介 业务介绍 司法机关 办案文书 本所律师 法律法规 论坛咨询 English
论坛咨询:国际贸易 外商投资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保险纠纷 建筑房产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劳动律师
 杭州律师在线 > 继承法 > 正文

  没有公告

咨询热线:13335813721

继承法  
法院是社会的天平
作者:屠友先律…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 23:22:53

法院是社会的天平

 

法院是社会的天平,法院应该严格执行法律,而非受制于任何其他单位与个人。我自工作以来,作为一个法律人,尤其希望司法是绝对公正的,否则作为律师如何向当事人诠释法律呢?

可惜,目前的司法状况特别不能令人满意,甚至有点更加不断下滑的趋势。依本人来看,这真正原因还是属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的结果,任何权利如果失去了有效的制约,那么最终都有可能成为“恶”的权力,首先受害的是老百姓,再则出卖的是法律,最终出卖的是国家,其后果其实不堪设想的。令人极其担心的是,我们很多人对于这种状况,都逐渐习以为常,似乎也可接受,但本人大不以为然。我坦率预测,如果照目前的司法状况持续下去,用不了二十年,中国的司法将陷入瘫痪。而真正一旦出现这样的状况,将是我们全部的法律人的悲哀,我们将面临生存的危机。因为缺乏法律规则的社会,将不再需要律师的帮助,也不要法官来主持了。

因此,各位同仁,维持司法的公正,社会人人有责,法律人更有责,我们应当督促自身,也保持纯洁,远离腐蚀司法公正的丑陋行为。当然,在现今社会要做做人人皆浊我独清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但希望我们有正义感的同仁仍然坚持。

200912有感。请同感者共勉。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主任律师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08 杭州律师在线 站长:屠友先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