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国法人独资的外资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XX公司决定在杭州成立一家分公司。为此,XX公司2009年3月委托本所吕倩梅律师为其办理杭州分公司的设立手续。在接受委托之后,吕律师不仅为其准备分公司设立所需要的一切文件材料,并在收到总公司回寄的文书材料之后一个星期之内即为其成功办理了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完毕之后,吕律师还为委托人完成设立登记的后续过程,包括:
1)刻制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
2)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办理国税、地税税务证;
4)开立银行账户;
5)到政府统计局登记。
所需时间:从收到委托人的委托和必要的文件到办理上述所有证件只花费一个月时间。
设立分公司的优点:
1、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手续相对简单,是公司进入异地市场最直接最便捷的方式;
2、分公司设立成本比子公司节省;
3、相对于办事处来说,分公司具有独立经营权;
4、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4、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
屠友先主任 13335813721
吕倩梅律师 13588463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