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律师可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被告人及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被告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阶段的辩护人,为其无罪、罪轻辩护。
3、刑事自诉案件的辩护人、代理人。律师可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的代理人及被告人的辩护人和代理人。
4、被害人的代理人。律师可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维护被害人的合法利益。
5、刑事申诉。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律师可代理进行刑事申诉。
6、减刑、假释。对正在服刑的当事人,律师可代理申请法院减刑、假释。
7、其他的律师可代理的刑事业务。
咨询委托电话:0571-85054670、屠友先律师1865716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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