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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日,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局与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屠友先、王素华律师担任卫生局常年法律顾问。
拱墅区卫生局除本局之外,另下设共十一个医疗卫生单位,其中包括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与疾病控制中心、九家医疗机构及其他社会卫生服务组织。
接受委托后,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将主要在医疗行政法律事务、医疗纠纷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法律事务等方面为卫生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