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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快讯  
王丽霞律师被选任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课题组成员
作者:吕倩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22 11:29:34

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在制定过程中,在此期间将广泛征求来自学术界和律师界的意见。为更好的集中反映全国婚姻家庭法律师的意见,促进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制定的完善,经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商议,决定成立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建议稿课题组,该课题组最终将把建议稿通过全国律协正式报给最高人民法院,供其参考。

课题组成员的选定标准为:1对婚姻家庭法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具有浓厚的兴趣。

2、从事律师职业并取得律师执业证5年以上。

     3、专门从事于或主要从事于婚姻家庭法服务工作3年以上。

     4、在婚姻家庭法律师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5、在以下刊物发表过不少于2篇的婚姻家庭法方面的论文:

(1)       全国性及省级的法学类期刊、杂志、报纸;

(2)       全国律协及各省律协创办的期刊、杂志、报纸;

(3)       全国律协或各省律协举办的论坛、研讨会上集结出版的论文集。

6、  曾经从事与婚姻家庭、妇女维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相关的公益活动;

7、  参与过与妇女、家庭、婚姻、未成年、老年、弱势群体等有关的法律援助工作;

8、  曾经加入与婚姻家庭、妇女维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政府组织或民间机构。

9、  曾经参与婚姻家庭领域研讨活动或加入与其相关的研究机构。

   10.较多的参加各类媒体的案例点评、焦点评说。

   根据上述标准,课题组找到我所王丽霞律师,并邀请其担任课题组成员。王律师将对《婚姻法》解释三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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